2007年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要点
2007年3月21日 出处:省经委加工装备处
当前,振兴装备制造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 ,对振兴装备制造业都做出了重要部署,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多个角度和层次,都明确了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研究16项重大装备的专项实施方案;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深入研究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问题, 制订了规范外资并购行为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协调指导,依托振兴东北办成立了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面对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政策环境,我国装备制造业呈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一、2006年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
(一)生产经营态势良好。1-10月份,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65000亿元,同比增长27.8%;利润、税收增幅均高于销售收入,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服务于农业、能源、环保领域的装备产品及汽车产量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产量18万台,同比增长29.2%;收获机械产量31.7万台, 同比增长73%;发电设备产量9546万千瓦,同比增长33.7%;数控机床产量6.8万台,同比增长29.2%;环保设备产量8万台(套), 同比增长18.4%;汽车产量589.1万辆,同比增长27.56%,其中轿车产量313.4万辆,同比增长41.88%。1-9月份机械装备进出口逆差1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1亿美元。预计全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将达80000亿元,较去年增长25%以上。
(二)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向纵深推进。国家投入国债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产能和技术水平。在掌握了500千伏和750千伏交、直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的基础上, 正在着手研发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试 验示范工程的设备自主化实施方案已经制定。核电大型铸锻件、关键泵阀的设备自主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启动了高档数控机床与重要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正在研究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和数控机床发展专项规划。国产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60万千瓦火电机组DCS系统已投入使用。大型船用低速柴油机曲轴实现批量生产,基本扭转了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30万吨以上矿砂船、1万标箱集装箱船的设计开发及科技攻关陆续展开。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自主化的深入开展,设备造价继续下降,国产A型车的价格已由1769万元/辆下降到840万元/辆,B型车的价格稳定在550万元/辆左右,进一步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1500 千瓦风力发电机已批量生产,并已在风电场安装发电。
(三)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企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正在茁壮成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产品出口的档次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一些企业已经率先走出去兼并重组有技术有品牌的国际知名企业。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改组改造的步伐加快。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厂和沈阳气体压缩机厂实现了联合重组,中石油、中石化正积极筹划参股重组后的沈鼓。哈电集团的大型水电机组和重型燃机、哈空调公司的电站空冷系统、沈重的大型盾构机自主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度拓展了市场空间。一重的大型铸锻件、哈电的核电设备、大起·大重的大型船用曲轴和风力发电设备自主化项目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沈阳机床集团公司、大连机床公司和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还积极走出国门,与国际上知名机床企业联合重组, 增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
(四)装备自主化为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集约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80%以上为国产机组,特别是近几年新建的60万千瓦机组基本上是国产设备。年产千万吨级的大型炼油厂设备自主化率达90% ,大型磷复肥和百万吨级钾肥工程装备基本实现国产化。钢铁工业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率明显提高,2000立方米高炉、120吨转炉、1780毫米热连轧机组已基本实现国内总承包。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的自主制造率达到70% 以上。铁路四次大提速所需要的全部机车车辆都是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国产设备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在电力、钢铁、石化等工程建设领域,价格一般较进口同类设备低1/3 左右,在市场竞争中,有力地牵制了国外公司报价。如大型石油炼厂加氢反应器,1980年代国际市场每吨价格1.3万美元,国内制造企业水平提高并参与竞争以后,现在已降到每吨6 -7千美元。 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装备制造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建设需求,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部分装备制造企业缺乏服务意识,与用户沟通不够,难以形成产、研、用共同发展的合力;相当一部分国有、装备制造企业历史包袱较重,制约了自我发展能力;用户企业对自主化装备的支持力度不够,国内自主创新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市场准入难以突破;在规范外资并购我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维护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上,有关方面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并借鉴国际经验采取必要措施。上述这些问题,应高度重视,并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7年工作要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工作。
(一)抓紧完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跟踪了解政策实行的效果。对于文件中已做出方向性或原则性表述的政策措施,如政府采购、进口税收调整、首台(套)采购等,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实施细则,选择若干重点行业先行试点。密切追踪装备制造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完善政策体系, 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在16项重点发展领域中,要结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努力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做好岭澳二期、红沿河核电项目关键设备的自主化研制, 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第三代核电设备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协调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设备、8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推进试验示范工程和重大装备研制,落实自主化方案。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 2020年)》和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重要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时速200公里等级动车组和大功率机车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重点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贯彻落实《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建设大连、上海长兴岛、青岛海西湾、广州龙穴造船基地,重点支持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建设。围绕重点发展的成套设备和主机,推进基础件、关键件、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支持1500千瓦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和2兆瓦、3兆瓦风机的研制,进一步推进地铁装备国产化工作,提高国产化率。
(三)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跨行业、 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促进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合, 推动生产企业与用户单位结成联盟。借助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 切实解决一批重点装备企业的债务、人员等历史包袱,促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宏观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促进下,培育一批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为一体的工程公司、系统成套公司和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本着积极而审慎的态度,正确对待外资参与装备制造业改革重组。要探索建立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评估审查机制,规范对外资并购的管理。近期组织外资并购项目产业安全评估和审查试点,取得经验,抓紧研究制订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工作规则。
(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装备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在《若干意见》确定的16项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产品范围内,综合考虑国产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近几年的项目安排情况,选择部分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全面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在抓好核电设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及配套基础件和关键件、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轨道交通装备、船舶及船用设备、风电设备、医疗器械国产化等工作的同时,抓好重点建设工程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依托鞍钢鲅鱼圈、首钢京唐等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大型钢铁冶炼及轧制设备,依托天津、镇海等大型乙烯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百万吨级乙烯生产所需大型压缩机、冷箱等关键及成套设备的研制。结合海上风电场的建设,研发3兆瓦风电机组。结合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高效、节 能、节水、低耗的新型农业装备,以及其它机电一体化的基础技术装备。同时,用信息化和高新技术改造装备工业,完善关键工艺技术,提高研发能力,切实加强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新型产业集群。
(五)做好重大装备所需关键原材料、配套件、铸锻件的协作配套工作。作好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企业、重型铸锻件生产企业的对接,扶持关键原材料、铸锻件、配套件企业科技攻关和填补生产空白,减少对国外原材料的完全依赖。
(六)鼓励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支持国内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在境外合作设立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有技术和产品品牌优势的企业,实现国内低成本制造能力与国外先进研发能力的互补,在国际竞争中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支持大连机床、沈阳机床、哈量、秦川、北一机、上海机床等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尽快提升研发实力和水平。
(七)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撑环境。在强化信用环境建设的同时,通过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银行与装备制造企业在增进信用、化解不良债务的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要支持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公开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业的改革、改造和重组。研究设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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